“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顿活动查摆问题清单及
一、思想作风方面
这几年,我始终没有放松过对理论知识的学习,除积极主动地参加党支部及其他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外,还注重个人自学,积极把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结合起来,深刻领会他们之间的内涵和内在联系,提高自己对主观世界的认识能力,自觉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了高度一致。但回顾一年来本人的政治思想建设方面,我认为在政治理论学习自觉性不够,下的功夫还不深。其主要表现: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没有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平时忙于抓工作,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相对于理论学习所花得时间和精力就比较少,同时也不能自觉地挤时间、找时间主动学习,在理论学习上,时间和精力都不能保障。
二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全面、不系统。自己主要负责贷款逾期催收方面的工作,对专业知识方面学习时间较比少,即是学习也是断章取义,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满足于一知半解。
三是理论学习形式单调。在学习中,没有认真研究和总结理论学习的新方式、新方法,一些深层次的理论东西没有静下心来扎扎实实地学习、领会。
二、工作作风方面
今年以来,通过工作,自己个人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在学习中提高,在工作实践中成长。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是理论联系实际工作不够,没能更好地用所学到的理论指导自己的实际工作。
二是解决难点问题上,问题多,解决得少。在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贷款客户问一些问题,我一般都是先问清情况,再去一一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三、建设方面
今年以来,从思想上重视建设,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从自身作起,带头廉洁自律,努力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标准检查自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按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的要求相比,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是:
一是向党支部主要领导提有关廉政工作的建议和想法很少,在这方面没能当好助手和参谋。
二是对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等方面要求还不够严格。
三是对个人党风廉政建设比较重视,在提高廉洁认识方面还做得不够。
四、今后努力方向
1、切实端正学风,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要下力气,使理论真正起到提高思想素质和工作的目的。还要挤出时间学习专业知识,使自己在保证服务过程中说得上话、伸得上手,做出贡献。努力执行好党的群众路线。
2、切实做好突出廉政建设和业务建设。认认真真纠正工作中不良的现象。
3、带头转变作风、带头勤奋工作,创造佳绩;带头保持廉洁,一身正气;加强学习,加强锻炼,提高素质;带头维护群众的团结,顾全大局。
4、加强革命传统学习,切实转变作风。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廉洁自律,勤政为民,保持共产党人本色。
“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顿活动查摆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为推进“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扎实开展,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在走访企业、开门纳谏中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为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精准制定整改措施,3月14日,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对近期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公告征求等形式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逐项分析。
会上,在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逐条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定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为下一步整改落实明确了方向。
会上,还对班子对照检视材料和问题台账进行审议定稿。
会议要求,要坚持把研讨检视作为深化认识、更新观念、排查问题的关键环节,勇于自我革命,广泛开门纳谏,深入检视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决做到全面查摆、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真查真改。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认领整改事项,迅速行动,认真把关,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扛起整改政治责任。要深刻认识“九个是否”的实质内容,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从思想观念上找问题,从工作举措上找短板,从状态作风上找差距。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内容和时间节点,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保质保量如期进行全面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要从问题根源入手,强化整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意见反映出的制度上的漏洞或薄弱环节,要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要注重整改成果的运用和转化,将“大讨论活动”与执法办案相结合,聚焦主责主业,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为维护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顿活动查摆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按照《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市“抓作风、抓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抓发展”活动推进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照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开展“地毯式”摸排,并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具体如下:
一、摸排整治的问题
(一)履职尽责不到位方面。
1、履行职责不尽心尽力,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敷衍应付,推动不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文件精神,深入研究谋划,结合本镇本村工作实际和发展实际,制定具有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的具体举措,推动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2.镇纪委强化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督促,对工作敷衍应付、行动少落实差、推动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1日
(二)简政放权不充分方面。
2、对该承接的审批事项不承接,该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取消的问题。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公布的权责清单,清理规范工作流程,上级部门下放的审批事项做好工作承接落实,公布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及时取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2.认真梳理权责清单和审批事项清单,完善工作字典,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7月1日
3、对已下放且关联度高的审批事项落实不同步,导致企业、群众办理审批事项在部门之间来回跑的问题。
整改措施:1.以权责清单中的备案事项为重点,集中对重复审批、变相审批的事项开展专项整治。2.对权责清单和审批事项清单所列事项落实不同步、不到位,推、拖、绕,造成群众办事来回跑的问题,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9月1日
4、在办理程序复杂事项时存在推诿的问题。
整改措施:1.对市政府已经取消、调整、下放的24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回头看”,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职责权限。2.对照复杂审批事项,建立部门间联系协调机制,研究完善工作制度,责任体系、权责清单和审批流程,确保复杂审批事项权责分明,边界清晰,运转高效流畅。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7月1日
5、对下放的事项不研究、不协调、不对接的问题
整改措施:1.对市政府已经取消、调整、下放的24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回头看”,尤其是下放的事项,承接部门积极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联系,确保事项有人接、依法办。2.坚持向优秀者学习、解决问题完善制度的工作原则,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归口部门,定期开展先进典型案例交流学习、疑难复杂问题研究讨论等,重大问题及时提请镇党委会和领导办公会讨论研究。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8月1日
(三)监督管理不规范方面。
6、自设标准、自设门槛,妨碍公平竞争、损害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
整改措施:1.组织相关办、队、中心组成专项督查组,开展依法行政专项督查行动,严格审核相关部门是否存在超越法定权限执法、依据废止或修改前的法律法规、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等情况。2.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解决问题完善制度的原则,及时通报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制度完善到位。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事项:2021年10月1日
7、权责边界不清晰、履行职责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措施:理顺镇属部门与市级部门和镇属各部门间的权责边界,明确各自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推进机制,做到权责明确、边界明晰,推进有力。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9月1日
8、执行“双随机、一公开”不严格,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人情执法的问题。
整改措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充分运用好“互联网 监督”体系,坚决杜绝出现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人情执法等问题。
责任部门:镇综合执法队
完成时限:2021年9月30日
9、钓鱼执法,不文明执法,或者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问题。
整改措施:充分运用“互联网 监督”系统,通过大数据技术加强对风险的跟踪预警,结合随机抽查检查提升监管效能。
责任部门:镇综合执法队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1日
10、以罚代管,只罚不管,一罚了之或者滥用自由裁量权,借机谋取私利,高权力寻租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减少人为干预,规范自由裁量权。
责任部门:镇综合执法队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20日
(四)服务质量跟不上方面。
11、服务意识不强,推动业务专网与政务服务网互通不积极,造成数据堵点,影响“一网通办”的问题。
整改措施:1.以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载体,统一共享数据信息名称、项目内容、服务方式、提供方式、更新周期,推进数据共享力度。2.牢牢抓住酒泉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乡镇)示范点建设契机,加大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好差评系统规范使用,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责任部门:镇公共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20日
12.推行一次性告知、告知承诺制等窗口服务制度落实不到位,仍出现循环证明、奇葩证明、重复证明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要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的问题。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1日
13.监管部门和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存在利益勾连,搞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搭车收费、强行收费的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9月30日
14.对涉企政策不落实,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影响政府诚信的问题。
整改措施:对企业需要政府解决的事项实行“店小二”式的全程代办,“经理人”式的全程跟进、“监护人”式的全程保护,畅通企业反映问题渠道,做到“有事必应”,进一步营造尊重企业、服务企业的浓厚氛围。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9月30日
二、保障措施
(一)自查整改。镇属各部门要对照上述问题,主动认领,逐条对照检查,找出存在问题,认真加以整改。
(二)跟踪督导。镇纪委对各部门自查整改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反馈自查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对自查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应付的要进行工作约谈。
(三)专项检查。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由镇纪委牵头,组建专项检查组,有针对性的分批次开展检查督查工作,对自查整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没有措施的、企业群众意见较大的、走形式主义的一律严肃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没有效果的,上报市纪委监委、作风办。
(四)强化巡察。专项检查组在开展巡察中,要将“放管服”改革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巡察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实行交办、跟踪督办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多次作出重要批示,镇属各部门务必要做到思想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落实到位。
(二)强化组织保障。按照市委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由镇纪委抽调相关人员组建专项检查组,镇属各部门共同参与,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七个一律”工作措施,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靠实工作责任。要积极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各部门负责人要主动承担抓落实的整治责任,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认真做好职责范围的工作。
(四)确保取得实效。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工作量大面广,情况十分复杂,要从政治上看,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对存在的问题要深入研判,具体分析,全面检视、靶向纠治,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确保专项整治达到预期的目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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