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组监督责任报告

在本届支部村委任职中,自已主要分管支部纪检工作,村级报账员、村极统计、村委民兵工作;几年来,在上级主管部门、村委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关心下,在班子成员们的积及配合下。我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做好各项事务,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求真务实,认真履行自已的岗位职责,各方面得到了锻炼和提高。
下面,我将本人就三年以来的工作清况述职如下,请予以评议:
一、在纪检工作方面;能够监督村委重大事项流程管理和实施情况;对干部、群众口头和书面反映上来的问题能够认真落实`还事情以本来面目,加强沟通、化解矛盾,工作中严格制度;为我村的稳定发展夯实了基础。
二、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在财务工作中,我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做到爱岗、敬业、认真执行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登记好各类资产管理台帐、票记台账、收入台账,做好"三资清理"工作。每月底及时到乡经管站报账,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的制度,我始终以保障村民的利益为目标,按照财务公开、政务公开的制度,按时向村民公开财务、政务工作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统计方面完成常规报表,组织参加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完成本村普查任务,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能力。
三、在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放工作中;对各承包户承包面积、账号、姓名进行了认真核实,准确无误报地将各种补贴及时录入,发放到农户的一卡通上。
四、在新农保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费工作中,建章立志,做好全村村民摸底清查工作,按月上报增减变动,使我村新型养老保险工作走在全乡前列。
五、民兵工作中,按规定完成民兵整组工作,宣传国防教育,组织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参军,报效祖国,积极组织参加上级组织的民兵活动,在民兵中组织防洪抢险突击队,为我村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六、民政工作:完成我村低保户的年审换证工作,完成残疾人员的二代证换发工作,对每年的困难户救济户按规定公示,及时发放救灾物品。日常工作中还积极做好上级分配的其他工作,积极协助村两委搞好本村各项工作。在今年的户户通工程中,全力以赴,带领施工队加班加点,铺设污水管道三百余米,硬化街巷15000余平米,大大改善我村村民出行生活环境。
本人虽然做了一点工作,但与自己所肩负的责任和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尽管自己很努力,但由于学识水平,能力有限,还存在许多缺点和不足。
1.工作标准不够高,要求不够严。思想觉悟有待提高,服务意识不强。
2.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能力等,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1、今后我要不断学习,进一步明确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在工作上,更加严谨、细致,讲效率,讲质量,积极努力,出色地完成上级党委和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
2、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认真调研、掌握广大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解决关系到民生、群众反应的问题。
我真诚的恳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能给予我大胆的批评和指正,以帮助我更加全面的了解自己、认识自己。
纪检组监督责任报告
为全面落实建设监督责任,根据《鄂州市国税局落实建设监督责任清单》要求,1月22日,市局在五楼会议室召开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情况集中汇报会。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xx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机关纪委书记、各区局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各分局、稽查局、城区办税服务厅分管领导和专职纪检监察员参加会议。
会上,各单位纪检组长、分管领导分别汇报了20xx年度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在听取汇报后,陈为民同志强调:一年来,全系统各单位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保障作用,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监督责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这些问题:一是两个责任依然不够清晰。责任层层压实不够责任边界不清。二是主动监督还不够到位。监督仅停留在会议、文件和口头上,无实质性的监督监控行为。三是执纪问责仍然不够严格。系统内依然存在执纪不严问题,基层单位监督检查、执纪问责依靠上级施压,尤其是“四种形态”运用不到位。四是监督力量仍然不够强。部分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配备不足,工作要求不高。
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陈为民要求:一是必须坚定不移增强政治意识。为增强监督执纪问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各区局纪检组长由市局党组实行派驻管理,并明确了市局纪检组组成人员。纪检组成员是抓纪检监察工作的带头人,必须要坚定不移地增强政治责任意识,要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第一品质,作为第一纪律坚决执行,要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政治敏感性,要一以贯之地落实好中央、省局、市局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与市局党组纪检组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听从指挥,坚决将政治责任履行到位。二是必须始终挺纪在前突出抓早抓小。要时刻牢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创新思路方法,守住依“纪”监督执纪问责这个定位。纪检监察部门要以“六项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的行为,切实当好“千里眼”和“顺风耳”,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恰当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及时把踩到纪律底线的干部拉回正轨,使违纪者及早受到警醒,悬崖勒马。三是必须勇于担当解决思想瓶颈。纪检监察干部要以维护全市国税事业科学发展为重,铁面执纪,不怕碰硬,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担起来。必须做到“手电筒照别人更要照自己”,对于不敢较真碰硬,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纪检监察干部要进行“问责的再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真正激起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承担从严治党责任。四是必须抓住监督执纪这条主线。20,市局将成立党建办,厘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边界、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后,要求更高、责任更大、工作更重,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强化监督执纪的能力和水平,主动出击,不等不靠。要拓宽谈话面,多张“婆婆嘴”,不仅对有问题反映的干部及时谈话函询,还要推动日常提醒谈、重要节点谈、轻微问题谈、重点岗位谈等多种方式,“勤算账”好过“算总账”,“今天自己查”好过“别人明天查”。要将两个责任落实、行政、执法、财务等规范性管理的检查做在前面,将隐患消除在前面,练好内功,主动防范,真抓真管,真监真查,将监督抓在手里,将执纪挺在前面,做到真金不怕火炼。五是必须全面提升履职能力。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在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下,务必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效率为核心,加强能力建设,特别是要提升监督能力和办案能力,市局年将开展封闭式培训、开放式交流、跟班式学习、集中式办公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履责能力。
纪检组监督责任报告
近年来,纪检监察部门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对监督责任的认识、落实“三转”、相关体制机制、纪检干部自身素质能力等多方面原因,落实纪检监督责任仍存在很多问题。落实好监督责任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难点。我们怎样避免“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呢?现就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谈如下:
(一)对监督责任认识不到位,监督作用受到很大影响。部分纪检干部对纪检监督部门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不到位,责任感、使命感不强,在监督过程中,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缺乏职业精神,不敢碰硬、不愿监督,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一些纪检监察部门对防微杜渐工作认识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未及时早发现早处置;
一些单位领导存在这样的错误思想: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履行主体责任就是开会、讲话和签责任书;
一些单位存在轻作风纪律建设、重业务的思想,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
(二)主责主业脉络不清,导致在工作中出现越位、错位问题。目前,尚没有文件规定,什么工作需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协调,这就导致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同级党委(党组)的指示或自身的理解来实施,存在职责“错位”现象。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主业、副业”倒置,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配合协调”成了“牵头组织”;
有的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纪检监察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交纪检监察部门去做,由纪检监察部门起草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对干警执行上下班纪律、会风会纪的督察、对采购验收的监督等,存在一定“越位”的情况。根据纪检监察部门的“越位”职能,纪检监察部门一定程度上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推动者,又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者,哪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三)同级监督“尴尬”,监督存在缺位。纪委(纪检组)在同级党委(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又是同级党委(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织人员的自身考核受制于同级党委(党组),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对象,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监督对象,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从而使得纪检监察部门对同级党委(党组)的监督“太软”,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没有力度。作为监督对象,没有接受监督的意识。监督对象表面接受监督,但实际因为职位高低、排名原因,产生“你敢监督我吗”的思想。
(四)“三转”推进不到位。纪检监察部门在落实“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方面,“转方式、转作风”有了一定成效,但在“转职能”上仍有较大压力。清理了一部分职能,交还主责部门,但还有不少纪检监察部门仍然在做“份外”之事。
(五)监督力量和自身能力不足,监督有心无力。纪检监察部门人员配备普遍偏少,有的虽配备较多人员但很多是兼职,人员精力有限,往往顾此失彼,这样造成了纪检监察工作作用发挥不够,弱化了监督的力度,这很大程度上影响监督效果和监督质量;
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不高,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不够过硬,不懂监督不会监督。
(一)深刻理解“监督责任”的内涵。纪检监察部门必须牢牢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和关系,既不能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干扰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也不能以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推卸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纪委全会精神和习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此外,不断强化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增强“两个责任”意识,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委(党组)的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实行分工负责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教育管理监督体系。
(二)健全体制机制。制定并不继细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并严格落实。完善“一案双查”制度,并切实落实贯彻,以问责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监督责任。
(三)聚焦主责主业。建议明确纪检监察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将主要职能转变到协助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当好党委(党组)的参谋助手;
要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执纪监督等主责主业上来。
(四)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运用好“四种形态”,加大力度解决好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提醒、谈心谈话,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防止“要么好干部、要么阶下困”的极端。抓好党员工作纪律作风、文风会风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强与法院、公安和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严肃查处腐败案件。
(五)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选优配强纪检监察人员。加强自身建设是履行好监督责任的保障。加强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开展业务培训、讨论交流、“以战代训”等活动,切实增强执纪监督、案件查办和综合业务素质能力。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同时,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办案工作队伍,不继提升纪检监察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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