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不到位
摘要:当前基层单位反腐倡廉教育存在组织领导不到位,干群认识不到位,教育思路不明晰,教育方式不新颖等不足之处,使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难以达到预期效果。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单位反腐倡廉教育必须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到人,必须认真制订教育规划,严格开展考核检查,并不断创新教育方式,增强宣传效果。
反腐倡廉教育是指以提高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增强社会公众的反腐倡廉意识为主要目的的有组织的舆论引导和思想劝诫活动,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各基层单位按照上级部署,结合单位实际,通过健全教育组织、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教育方式等,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取得了一些成果,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切实加以改进。
一、当前基层单位反腐倡廉教育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组织领导不到位
一些基层单位的领导重业务工作,轻思想政治工作,把经济指标等看成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把反腐倡廉教育等看成可以忽略的软任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在这种错误思想带动下,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在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中往往激情受挫、干劲不足,各相关单位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看成纪检监察一个部门的事,对纪检监察部门布置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能拖则拖、应付了事。
(二)干群认识不到位
一些基层单位的干部群众对反腐倡廉教育认识不足,往往是会上激动,会后不动,最后被动。或认为自己身处基层,手中的权力小、贪污受贿的几率低,几乎与腐败绝缘,认为参加理论学习是浪费时间,到监狱、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是触霉头,把观看警示教育片当成看别人笑话,或认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搞得再好,还不如对腐败分子严刑峻法、杀一儆百的警示效果来得更加明显。
(三)教育思路不明晰
一些基层单位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规定动作多,自选动作少,被动应付的多,主动策划的少,及格的活动多,优秀的活动少,日常教育满足于上级文件精神的传达而忽视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满足于集中上大课普及教育而忽视开小灶个别辅导,重视反面典型的揭发而忽视正面典型的弘扬,重视党纪条规的教育而忽视理想信念的培养,导致反腐倡廉教育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成效。
(四)教育方式不新颖
一些基层单位在反腐倡廉教育中方式陈旧、手段单一,平稳有余,亮点不够,缺乏感染力和吸引力,陷入“台上讲得累、台下打瞌睡”的窘境。在阶段性的集中教育整改中,也没有做到结合实际、有的放矢,没有把宣传教育与解决干部党风党性方面存在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导致干部群众对宣传教育产生怀疑和失望情绪,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效果明显打折。
二、关于加强基层单位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思考
(一)强化组织领导,发挥整体合力
1、加强领导,责任到人
领导干部既是反腐倡廉教育的组织者、领导者,又是教育活动的参与者、实践者,有着重要的带头示范作用。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抓好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要积极支持、鼓励纪检监察部门和各单位开展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从政治上、工作上、学习上、生活上关心爱护教育干部,让具体负责廉政教育工作的同志胆子更大一些、腰板更硬一些,教育工作有效地组织开展。同时,要进一步强调主要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既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范围一并考核,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真正形成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领导体系,使教育在组织领导方面得到保障。
2、整合资源,发挥合力
反腐倡廉教育是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领域宽,涉及面广,仅靠纪检监察部门单打独斗是无法达到最佳效果的,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原则,抓好组织协调,有效整合资源,积极凝聚力量,以不断提高整体效能。纪检监察部门担负着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要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人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应付复杂局面的能力、开拓创新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地开展好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同时要协调联系组织、宣传等部门,聚集各方智慧、运用各方力量、使用多种手段,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整体互动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格局。
(二)制订教育规划,强化检查考核
1、科学规划,有序推进
要根据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具体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需要,科学规划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做到既有长远的计划,又有阶段性的安排。计划要避免照抄照搬、毫无特色,泛泛而谈、脱离实际,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放在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去部署,在深刻理解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基本思路、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本单位发展目标和任务,充分分析本单位党员干部思想文化素质和廉洁自律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好反腐倡廉教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实施方案,并搞好任务分解,明确工作职责,做到工作有计划、行动有安排、进度有要求,确保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稳步推进,卓有成效。
2、完善台帐,加强考核
要努力将“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将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细化考评赋分细则和奖惩标准,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自我评价与群众评议、组织评审相结合的方法,对各部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和党员干部个人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特别是要坚持学习考勤,建立学习档案,把部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情况作为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参考,把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记入个人学习档案,作为考核、提拔的重要依据。同时,建立反腐倡廉教育情况评比通报等制度,定期通报部门教育情况和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情况,加强对教育过程的管理。
(三)创新教育方式,增强宣传效果
1、区分层次,因人施教
基层单位岗位特点比较鲜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要以人为本,根据教育对象的职级、岗位职责、工作特点、文化程度、思想状况等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教育方式,区分层次,因人施教,避免“一刀切”。对领导干部的教育,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对普通党员侧重于守法、诚信、道义以及在监督公共权力行为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等。
2、创新形式,丰富载体
要继承和发扬过去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抓好理论教育、示范教育,组织开展好警示教育、主题教育,并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强化自我教育。要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和专题辅导,注重发挥民主评议、廉政谈话、廉政培训、网络教育、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同时,结合基层单位的特点,把握宣传重点、选好正反面典型、关注热点、找准切入点,通过开设廉政讲坛、增设网络论坛、开展廉政知识竞赛、征集廉政作品、举行廉政文艺汇演、发送廉政短信、赠送廉政贺卡等干部群众乐于参与的形式。总之,要努力做到主题教育有影响力,警示教育有震撼力,法规教育有约束力,榜样教育有感染力,形象教育有吸引力,增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渗透力和说服力,达到入耳、入脑、入心的效果。
总之,我们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教育的特点、基本任务和方式方法,仔细查找工作中的不足,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以严谨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创新的精神、有效的措施抓好基层单位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党风廉政教育不到位
1.明确目标
高校人事部门应始终把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工作,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致力于成为党性强、作风正、工作优的部门,成为党员之家、人才之家,培养团队成员成为“政治坚定、公道正派、业务熟练、清正廉洁”的好干事。
2.清晰思路
高校人事应仅仅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抓学习强班子、抓基层打基础、建队伍聚人才,狠抓工作落实,提高服务水平,为推动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强化三个理念:即部门必须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的理念;抓好部门工作促进中心工作的理念,用中心工作成效检验部门工作的理念。构建三大处风:和谐部门、能力部门、服务部门三大处风。抓好党员队伍、人才队伍的建设。以服务大局为导向,凝心聚力。以能力建设为重点,打造队伍。以促进发展为目标,务实创新。
2.1通过教育讲原则
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和党性修养的重要手段,坚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如:认真学习领会“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通过教育学习全体同志形成统一认识:不拿原则做交易,不能办的事坚决不办,牢固树立人事工作人员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的形象。
2.2通过教育明纪律
如:集中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全面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等重要文献,把学习成果落实到工作中,不该说的不说,不该拿的不拿,牢固树立人事工作人员令行禁止、纪律严明的形象。
2.3通过教育增服务
我们以同志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学习同志号召全党同志牢记“两个务必”的精神为主题,全体同志集中讨论,交流学习心得并在工作中提倡“热情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耐心服务、文明服务”,对到人事处办事的教职工努力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做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耐心解答教职工的各种咨询,积极为广大教师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通过教育学习,牢固树立人事工作人员严谨细致、热情服务的形象。
2.4通过教育谋发展
如: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和学校党代会上有关领导的报告为重点,以人事工作如何落实学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实现学校又快又好发展为主线,全处同志一致认为要用好手中权力,加大乐彩网app手机版的人才招聘和引进力度,以教师团队建设为内容创新师资队伍建设新思路,牢固树立人事工作人员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的形象。
3.狠抓措施
3.1抓责任
部门领导实行“一岗双职”,既对部门的工作负责,又对部门的党风廉政责任负责。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中,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检查;分工配合,党支部书记以主要精力抓好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部门成员支持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门领导牢记自己的责任,以身作则,凡要求团队成员做到的,部门领导首先做到。凡要求团队成员不做的,部门领导首先不做。
3.2抓学习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如:积极组织全处人员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形式多样的主题学习活动,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贯彻到人事管理服务的日常工作中,着力提高全处人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努力钻研各自岗位业务,组织全处人员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研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培养团队成员良好的学习习惯,不断提高人事工作的水平和服务质量。三是正面学习:认真组织部门人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集中教育月”活动,每一个党员都能按学校的要求积极参加集中教育学习,部门负责人撰写学习体会;四是警示教育学习:采取听专题报告、观看影视录像、外出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认真搞好党纪政纪条规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经常性党风教育,切实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从根本上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3.3抓制度
高校人事部门是学校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应清醒地意识到,权力只意味着责任、义务和奉献。要做到秉公办事就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依法行政,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在事关每个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职称评定、培训考核、人员招聘、人才引进、人员换岗、工资津贴等工作方面的制度应进一步规范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学校的政策办事,不吃请、不谋私、不舞弊、不徇私情,认真听取意见,努力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避免暗箱操作;始终如一坚持部门公开的制度等。具体做法如下:
3.3.1健全公开公示制度
修订年度事务公开公示项目,公开内容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全校人事政策事务公开,另一类是处内事务公开。并在这两大类中分别增加了聘用岗位级别及工资公示等公开内容。通过实施重大事项公示公开制度,主动接受广大教职员工监督,切实改进工作,切实提高部门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3.3.2完善多部门联合审查制度
职称评聘和人员招聘是一项高度综合而又十分敏感的工作,人事部门主要承担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评审及招聘、上报材料等工作。在资格审查环节,通过开展联合资格审查,在很大程度上改善和提高了职称评聘和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在职称评审过程中,通过引入新的量化测评模式,提高职称评审的客观性,促进职称评聘工作朝科学化方向发展。
3.3.3完善经费使用专项专人审核制度
为促进人事部门代表学校负责管理的经费预算项目和部门经费预算项目的规范使用、合理使用和科学使用,预防经费使用中各种漏洞发生,人事部门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专项专人审核制度,即在经费使用中形成业务主管按政策标准审核———处长按预算项目审批———经费主管按数量标准下账三个审核审批环节,实际上形成了权力分散、相互制约、共同监督的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3.3.4推行同事间相互批评和学习制度
针对人事部门各块工作相互衔接性较强的特点,开展同事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非常有必要,提出相互间工作配合要改进的地方并不断改进工作流程。形成同事间相互学习的制度,不仅有利于改善工作流程,解决工作的死角问题,还有利于同事间形成相互监督的氛围,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促进部门岗位人员增强勤政廉政意识。上述四项制度的有效执行,形成了良好的监督机制,构筑了拒腐防变的“制度屏障”,不仅提升了业务工作的实效性,还提升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效性。
总之,高校人事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教职工关注度高,人事部门全体人员应努力贯彻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刻接受权力的考验和监督,努力做到为学校为教职工掌好权、用好权,维护团结,和谐共事,为建设教学研究型大学作出应有的贡献。
党风廉政教育不到位
日前,省委印发《四川省党风廉洁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办法》明确,全省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维护党的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问题多发,特别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管辖范围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党组织软弱涣散,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三)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对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交办的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检查、不狠抓落实,导致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四风”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的形象的;
(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坚持原则,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带病提拔”、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
(六)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敷衍塞责,整改不力甚至软拖硬扛、拒不整改的;
(七)不支持甚至干扰、阻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
(八)群众对该地区、该部门党风廉洁建设满意度低,党风廉洁建设社会评价、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连续排名靠后的;
(九)其他应当实施责任追究的情形。
据了解,本办法自2016年12月2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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