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1篇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篇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9〕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3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现修改完善党组、党组书记、党组其他成员责任清单如下:
一、党组责任清单
(一)从严抓党管党方面(14项)
1、党组应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每季度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党组坚持紧紧围绕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个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
2、在本单位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贯彻落实。
3、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济宁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自觉践行“两个维护”。
5、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分析查找存在突出问题。每月召开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常态化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勇于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解决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突出问题。
6、建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醒制度,通过定期书面提型的方式,督促班子成员把“一岗双责”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7、班子成员按照规定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推动所在支部建成示范过硬支部,定期为党员上党课。
8、健全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9、落实党内谈话、述责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推动监督从严、常在、常态。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召开1次分管领域主体责任集体谈话会,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廉政谈话、提型谈话,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
10、支持上级巡视工作开展,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巡视整改及移交问题线索处置等情况。
11、推动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主动接受纪委监督。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完善廉政风险机制。
12、支持配合党的机关工委对本单位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对党组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重要情况、突发情况、重大风险问题和重大决策。按要求向县委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13、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把制度建设贯彻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全过程,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
14、加强对本单位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及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二)从严抓思想方面(6项)
15、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16、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重要会议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常态化开展日常学习、专题研讨活动等。
17、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18、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内容的专题学习,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和要求新精神,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研讨活动。
19、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廉德文化建设,培树勤廉先进典型,定期开展警示教育。
20、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半年向县委汇报情况,每半年在单位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平稳。
(三)从严抓作风方面(7项)
21、加强和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配套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2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畅通举报渠道,对“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有限查处,有限通报。
23、及时贯彻执行县委对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作风建设作出安排部署。
24、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严肃查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督促党员干部务实重行,担当作为。
25、每年根据上级部署和巡视巡查、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纪律审查等工作中发现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6、健全完善党员干部正向激励、考核评价、容错纠错、澄清保护和党员干部关心关爱等机制,激励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27、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8、聚焦扫黑除恶,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四)从严反腐方面(3项)
29、强化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过程、常态化领导,定期听取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
30、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31、加大力度整治影响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13项)
1、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2、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全面落实从严治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模范和表率作用。
3、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带头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济宁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批示指示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自觉践行“两个维护”。
4、认真履行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
5、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促落实和责任追究等工作。每年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事件、重要舆情、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作出工作安排部署。
6、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班子建设,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组织省会质量。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和群众监督,对班子其他成员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7、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同班子其他成员沟通协调,及时了解责任落实情况,坚决纠正不重视、不落实、敷衍应付和消极抵触等问题。落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醒制度,定期书面提醒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8、主持研究单位党的建设重要工作、重大事项,主持制定党的建设相关制度规定,统筹分析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式任务,研究推进措施。担任交易中心党的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定期听取党建科抓党的建设情况汇报,每季度至少主持研究一次党建工作。
9、主动领办和推动党建工作突破项目,破解热点难点问题。
10、聚焦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住基础性、制约性、牵动性环节,认真加以解决,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
11、坚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并组织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带头净化“朋友圈”,保持干净清爽的生活圈和社交圈。
12、每年与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一次履职谈话和一次廉政谈话,明确责任,传到压力,及时发现提醒、纠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促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1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定期给党员上党课。
三、党组成员、分管党建副主任责任清单(8项)
1、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2、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
3、协助党组书记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落实县委相关工作要求。
4、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好分管领域党的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分管领域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负责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经常检查分析分管科室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定期和分管人员开展廉政谈话。
6、坚持以上率下,抓好分管领域巡视整改工作。
7、坚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8、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日常监督,督促廉洁从政。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与监督,发现不良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制各类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党组成员、副主任责任清单(5项)
1、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2、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经常检查分析分管科室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4、坚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5、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日常监督,督促廉洁从政。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与监督,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发现不良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制各类腐败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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