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起于玉山互通连接线终点,经石柱梁、柳水井、石垭子、马家梁,止于恩阳区与巴州区交界处尖子山,全长9.585公里,路基宽8.5米,桥梁宽度9米,路面类型为沥青砼路,技术标准公里二级。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玉山至鼎山(巴州区界)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恩区发改行审〔20xx〕469号),项目投资估算24385.45万元。资金筹集方案为:上级补助资金5879.4万元,占总投资的24.1%;地方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4506.05万元,占投资的59.4%;安排政府一般债券4000万元,占投资的16.5%。
2、项目绩效目标:
玉山至鼎山(巴州区界)建设工程目前路基部分已完成80%,桥梁下部结构已完成,根据区委区府的要求及项目工期计划,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预计20xx前12月前初步达到通车条件,提升基础设施,同时带动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的改变,开发优势产品和资源,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提高整体生活水平,从而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本项目严格按照合同协议述相关约定,及时整理相关资料,上报相关部门,完成资金申报各项工作。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
1.根据合同协议书约定,路基部分已完成80%,桥梁下部结构已完成,截止20xx年6月10日已完成计量9100万元,已支付5300万元,资金到位率58.24%。
2.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巴中市恩阳区公路养护段是恩阳区交通运输局的下属单位,单位设立财务股,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完整的会计账务,及时准确的进行账务处理,每月按时上报财务数据,按时按期申报缴纳各项税费。
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巴中市恩阳区公路养护段为项目业主,四川殷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四川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项目监理。各参建单位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推进项目建设。
三、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
玉山至鼎山(巴州区界)建设工程项目自20xx年开工以来,路基部分已完成80%,桥梁下部结构已完成,道路预计20xx年12月达到通车条件。
本项目合同约定质量目标为合格,自开工以来,质量、安全均处于受控状态,未出现重大事故。截至20xx年6月,已完成工程计量共计9100万元。
2.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建成后能解决恩阳区义阳山旅游路网的全面建成,推动全区交通旅游的更好发展。同时该项目建成完善了当地的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改善该区域的投资条件,增强对外来投资的吸引力,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增加就业,促进当地人民收入的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
四、问题及建议
(一)问题
1、资金到位非常困难。因目前资金拨付率低,项目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施工推进慢。
2、房屋征拆进度慢。房屋征拆因补偿、沟通协调等各种原因进度滞后。
3、占用林地、耕地手续办理难。相关手续办理程序复杂,等待期长。
4、工期延误大。因资金到位困难,施工压力大,资金拨付不能及时到位,影响如期完工。
(二)相关建议
1、请政府加快房屋征拆工作。
2、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占用林地、耕地手续。
3、确保即使拨付进度款。
公路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目的和依据
仙桃市胡郭公路318国道至排湖绿道段是仙桃市腹地的一条重要纵向通道,距沪渝高速排湖互通仅400米,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沿线排湖风景旅游区的逐步开发和沪渝高速公路排湖互通的建成通车,该路段交通量持续增加,现有的二级公路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亟待实施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经报发改委获批(仙发改交通〔20xx〕260号),仙桃市公路管理局设立“胡郭公路318国道至排湖绿道段改建工程”项目。
2.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资金合同总价12837.55万元,资金来源为部省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20xx年7月,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普通公路建养和“三年消危行动”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建发〔20xx〕83号),下达省级专项资金7245万元;20xx年10月12日,市财政局下达一般债券资金3000万元(仙财专20xx-90000008),项目共计到位资金10245万元,已全部拨付给仙桃市四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3.项目属性和类型
该项目为新增性、一次性项目。
4.项目实施情况
市公路管理局重点工程指挥部经公开招标,确定由仙桃市四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工程施工,由仙桃市安通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进行工程监理,共建设道路10.361公里,改建桥梁2座,涵洞15道,等级路交叉2处,分离式立交交叉1处,目前项目已进入交工验收阶段。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和绩效评价结论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促进预算部门强化支出责任,规范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仙桃市利安资产评估事务所受市财政局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评价方法为成本效益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评价抽样对项目资金采取全覆盖,样本抽样率100%。评价体系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明确性等基本原则,参考《仙桃市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进行设计。
2.绩效评价结论
本项目综合评分为90.7分,评价结果级别为“优”。其中:决策得分16分(满分18分),过程得分17.7分(满分22分),产出得分33分(满分33分),效果得分24分(满分27分)。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项目预算测算依据充分,资金分配合理;项目资金到位率79.8%,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基本有效;项目建设基本达到预期工程建设标准,项目实施促进了沿线经济发展,改善了交通环境,社会公众满意度高。
三、存在的问题
1.项目交工竣工验收不及时。k8 310-k10 400标段早已在20xx年7月20日完工, 2022年4月21日才申请交工验收,截止交工申请时间已通车试运营2年9个月,违反了《仙桃市公路局重点工程指挥部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运营期最多不超过两年,试运营期结束必须组织竣工验收”等相关规定。
2.未按规定办理工程变更手续。项目施工单位未安装道路中央分隔带、防落网、突起路标、柱式轮廓标、防眩板等交通安全设施,涉及合同金额约417万元,未办理工程变更手续,未按合同清单单价或议定单价据实增减合同价款,违反了《仙桃市公路局重点工程指挥部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第七章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相关制度,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道路安全水平。
3.监理档案资料编制不规范。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月报内容简略,未详细描述当月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支付、合同管理、合同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工作小结等事项,不符合《湖北省公路工程监理规范》(db42/t851-20xx)相关要求,不利于建设单位全面、实时了解项目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
4.项目绩效管理有待加强。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能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绩效指标不够细化量化,未在预算执行中开展绩效监控,不符合《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普通公路建养和“三年消危行动”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建发〔20xx〕83号)中“加强项目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建议
1.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交工、竣工验收职责。市公路管理局重点工程指挥部应严格按照《仙桃市公路局重点工程指挥部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规定的公路工程交工竣工程序,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部门人员进行验收。
2.施工单位应认真执行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仙桃市公路局重点工程指挥部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对一般性工程变更按程序填报工程变更申请批复单,说明变更项目、变更内容、变更理由、工程量增减数量、变更金额,对工期的影响等有关情况,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
3.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监理单位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按照《湖北省公路工程监理规范》(db42/t851-20xx)编制相关项目监理文件与资料,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的反映工程监理活动的全过程。
4.项目单位应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议市公路管理局组织各部门人员认真学习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做到绩效目标能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描述;预算执行中,对资金运行状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公路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万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万宁市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万财发【20xx】158号)文件的要求,我所接受贵局委托,于20xx年10月8日至11月29日对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绩效进行评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城市规划和建设、村镇规划和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以及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城乡规划、建设的政策、规章以及发展规划、计划,进行行业管理。
(2)指导和管理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及各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区规划、农场场部规划等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协助镇政府组织编制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村庄规划,参与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工作。
(3)指导全市村、镇规划编制,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百镇计划重点镇的建设,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和农场场部环境整治,做好村庄、集镇等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4)负责市属重点工程和公共建筑项目、公共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利用,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5)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监督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承包发包管理等工作。根据全省统一定额标准,编制发布本市建筑材料调整系数,监督指导各类工程标准的执行。
(6)指导和管理全市城镇、开发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农场场部和村镇的建设,负责全市建筑队伍、建筑业农民工的培训,负责建筑行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组织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促进建筑业技术进步。
(7)制订人防工作规划、计划,检查指导全市人防工程、人防通信报警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按权限对全市人防工程的立项、设计、建设进行审查和审批。组织培训人防干部和总结推广人防工作经验。
(8)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建设工程、人民防空建设等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
(9)承办市政府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项目立项规范性
项目是根据《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民东路片区路网建设业主单位的批复》(万府函【20xx】97号)、《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用地的意见》(万土环资【20xx】200号)、《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的复函》(万发改函【20xx】134号)、《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文明路-纵一路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万土环资【20xx】183号)、《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复函》(万发改函【20xx】230号)相关要求开展的,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立项;前期进行了必要的选址评估、环境评估、可行性研究及评估等,形成项目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取得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批,立项规范。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
根据《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复函》(万发改函【20xx】230号)、《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万发改函【20xx】134号)相关文件显示,人民东路为城市次干道,属新建道路,起点为人民中街和文明路交叉口,终点与纵一路相交,道路全长834.40m,道路红线宽36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划、决策要求,并且与实施单位职责密切相关;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为完善万宁市市政基础建设,促进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发展所必须,项目预期产出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但在申报项目时未系统的填列绩效指标。
(四)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截止绩效评价时点,实际到位资金3.420.00万元,计划投入资金3.42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截止绩效评价时点,本项目已累计支付工程款1.554.12万元,资金使用率45.44%。截止绩效评价时点,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实施过程
(一)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有效性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xx】1845号)对项目实施管理,管理制度基本健全。
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已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执行公开招投标、监理制、合同制等;截止绩效评价时点项目已验收,但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尚未完成;项目建设过程涉及的项目资料比较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场地设备等均已落实到位。
(二)项目质量可控性
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合同已明确规定“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合格标准”,并明确发包方及承包方两方责任。
项目建设过程中,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了保障项目质量,聘请了第三方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理。
20xx年12月20日,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等多方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后,由监理单位、万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为项目质量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有效性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据了解,项目资金均由会计核算站统一核算,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账员按要求报账,会计核算站严格根据《海南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对该项目进行核算管理,该管理办法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2、资金使用合规性
项目资金按照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因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在进行装修,财务资料搬运至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外部库房进行封存,绩效评价小组无法对项目支出凭证进行查看,故无法对资金的拨付执行了完整的审批程序、项目支出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用途进行评价,该指标暂时给予0分。
3、财务监控有效性
项目根据相应财务管理制度,采取工程进度分次阶段性付款,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单位确认工程进度后,由施工单位申请并经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人员、单位领导审核后支付,采用了必要的财务监控手段。截止绩效评价时点,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尚未完成。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人民东路,道路全长834.40米,道路红线宽3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ii级,设计行车速度40km/h,沥青砼路面;建设内容包括配套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等。根据建筑工程竣工标识牌显示,实际建设内容与计划产出数一致,实际完成率为100%。
(二)完成及时率
项目计划实施时间是20xx年2月27日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完工时间是20xx年10月19日,项目完工时间与计划时间差异较大;根据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绍,主要因存在征地存在困难,有个别住户拒绝搬迁,严重拖后了竣工时间。
(三)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已建设完成(配套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等)并投入使用,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等多方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由监理单位、万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各项指标均已合格,质量达标率为100%。
(四)项目预算控制和节约情况
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预算批复金额3.420.00万元,因为项目还未完成结算审核工作,无法核实项目最终支出金额;通过查看支出明细表,截止绩效评价之日,本项目累计拨付资金1.554.12万元,根据项目施工合同及资金支出计划基本可以确认项目总支出未超出预算总投资,支出在可控范围之内,我们按成本节约率≥0的范围实施评价。
四、项目效果情况
(一)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近年来在国家、省委和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万宁城市及旅游度假区的快速发展,机动车辆不断增加,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在一定程序上增加了万宁市运输能力,适应了新形势下的交通需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使该区形成良好的居住环境。项目的建设有效改善该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方便当地居民生活、出行;且道路的修建贯通,更好的利用了周边尚未开发的部分土地,同时已开发的土地也随着道路的开发而增值,促使万宁产业发展条件明显改善,城乡开发空间进一步扩大,项目建设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和间接经济效益。
(二)环境效益
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配套实施绿化工程,建成后将成为万城镇老城区和城北新区的一片风景线。同时也有利于改善道路两侧的基础设施状况,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生活环境水平。同时,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道路硬化和绿化带改善居住区开发进程中工程车运输带来的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排水管道能及时处理雨水和污水,改善了生产和生活环境。
(三)项目可持续性
该项目的建成有利于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加之万宁市政府十分重视本市的基础实施建设及养护,不断加大这方面资金的投入。据了解,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验收完成后,已交由万宁市环卫园林局进行专业的管理养护,后期维护资金来源于财政预算,为后期项目持续运行提供保障。
(四)社会公众满意度
通过对万宁市居民问卷显示,人民东路周边居民对该项目的建设持肯定的态度。人民东路建成后配套设施也相当美观,周边居民对此赞不绝口,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属于一次性项目,实施内容明确,项目依据充分、目标合理、程序规范,与政策要求高度相关。项目建设资金到位情况良好,项目实施依据的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项目实施管理较为规范。虽然项目工程建设完成时间和合同计划时间存在差异,但项目预期效果已基本实现。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各部门责任
为了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做到职责明确、分工负责、团结协作、齐抓共管,确保组织到位,促使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立项要求实施。
(二)遵循财政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前期工作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遵循财政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充分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申请、招投标、监理等前期准备工作,保障项目有序开展,且后续项目资料保管及时、完整。
七、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未系统的填列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
通过查看项目相关资料,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在项目申报时系统填列绩效指标。
2、项目完成时间严重滞后
项目进度管理不力,与施工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合同工期从20xx年2月27日至20xx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于20xx年10月19日竣工验收,延期6年8个月。根据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绍,主要因存在征地存在困难,有个别住户拒绝搬迁,严重拖后了竣工时间。
3、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不及时
项目已于20xx年10月19日竣工验收,但至今尚未开始项目结算审计工作,造成项目尾款无法及时拨付,可能存在拖欠农民工资的情况。
(二)相关建议
1、强化全面绩效评价观念
建议在项目申请、审批时,除了设定产出指标之外,还需要参照相关标准及实际情况设定成效指标;且将其分解为需要达成的具体目标与关键指标,并且指标的设定应该是可量化的,并能通过清晰、可衡量的关键指标值予以体现,不宜笼统、模糊。
2、合理确定工程进度,避免工程延期
在前期可研阶段先充分调研,了解同类道路的建设时间,合理确定道路建设工期;施工单位要从人、材、机等方面认真仔细地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展工作,业主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严格的审查,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要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不能将其停留在纸面上。
3、及时进行竣工结算审计,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工程结束由项目施工单位进行结算,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万宁市审计局的要求,及时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同时,单位应该积极配合、沟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创造一个对整个工程项目审计良好的环境,让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审计结果确认后,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及审计后的结果,支付工程尾款。
八、绩效评价相关责任及局限性
绩效评价小组在项目实施单位提供项目资料基础上对本项目实施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招投标资料、、工程资料、验收资料、财务资料等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另外,鉴于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时间比较仓促,在实施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未能对绩效评价指标所涉及事项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核查,对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无法做更全面的了解,因而对于绩效评价与分析可能深度不够,在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现有资料和实地调研的前提下,绩效评价小组结合应有的职业判断,尽可能地做出客观、可靠的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总体评分为81.5分,评价等级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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