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全面从严治党1篇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区党工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只是要求,牢牢把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强化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持续纠正“四风”,坚持把管党治党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为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组织保障。
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
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主攻方向,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落实责任,营造“齐抓共管、能抓善管”良好格局。一是发挥党的引领作用。切实加强我局党的组织领导,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我局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质和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党支部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及时研究工作中遇到的矛盾问题,切实发挥好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逐项分解,分别落实给党政班子成员,做到每项工作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认真落实局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四个亲自”要求,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履行好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化、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链接无缝化,主要领导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将廉政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个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网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三是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主要精神、市委书记林彬杨在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新区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新区党工委书记刘武爱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定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全方位加强廉政领域监督能力建设。
(二)抓好思想教育,注重源头预防。
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注重从思想源头构筑防腐拒变的坚实防线。一是抓好学习教育。结合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二是做好提前预警。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工作理念,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形态”,注重及时提醒,发现苗头问题就及时“拉警报”,碰纪律红线就马上“踩刹车”,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切实从源头构筑防线。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一是认真落实财务、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等工作由副局长协助分管,兴城“副职分管、正职监管、民主决策”的权利制衡机制。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等集体领导制度,凡涉及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事项安排等重大决策,必须经领导班子和集体会议研究,坚决防治独断专行,不高大权独揽。
(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反腐倡廉深入开展。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我们抓住一切可利用的机会,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将反腐倡廉建设与“两学一做”、“三会一课”、“三严三实”、“以案促改”等学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通过集体学习、班子成员讲授党课、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存在的问题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有待加强。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以“文件落实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落实方面,存在落实力度不强现象。另一方面,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问题。尤其是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自觉性不强,实打实硬碰硬的少。
(二)考核体系有待完善
考核方式比较单一,注重年终集中考核,而忽视了平时日常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缺乏常抓的韧劲。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坚定不移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我们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和中心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工作都具体抓、深入抓,确保从严治党的落实见到实效。
(二)完善考核体系。要制定明确的考核体系,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权重,改进考核方式,将考核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注重功在平时,养成常抓、严抓的良好习惯,将考核结果同评优评先、选拔晋级、选拔任用挂钩,不让从严治党流于形式。
(三)严格追责问责,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新《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是全面从严治党得到真正落实。
打铁还需自身硬,今后,我们将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态度,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集中精力把心思用在工作落实上。抓好干部,带好队伍,搞好作风,坚守廉政底线,弘扬新风正气,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努力开创我局发展新局面。
2021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报告2篇
中国共产党历来十分重视从严治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要永远保持其先进性和纯洁性,并带领中国人民在本世纪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艰巨而又光荣的历史使命,就必须全面从严治党。在社会转型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党面临着严峻的“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只有在“严”字上下足功夫,严密构建铁的纪律与规矩,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纪党规,才能转危为安,化险为夷。
2014年,全面从严治党成为中国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一大关键词,“从严”二字,也已成为中国国家机关党的建设新常态。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强调,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1]对于管党治党来说,“全面”二字至少包含三个层面。一是内容无死角,涵盖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各个领域。二是主体全覆盖,从严管党治党不仅是党中央的责任,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同时,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味着一把手不仅仅“独善其身”,还要把班子成员管好。三是劲头不松懈,要把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2]
全面从严治党的必要性
我们党的发展历程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就是不断从严治党的过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面对经济建设中暴露的弊端,邓小平坚决地指出,“这个党该抓了,不抓不行了。”“从严治党”在党的十四大正式提出并写入党章;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在党建部分中反复重申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党的十七大将从严治党贯穿于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根本原则,贯穿党建始终。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越是面对危险和难题之时,越是需要加紧对党的治理、提高管党治党水平之时。因此,对当今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正在进行全面深化改革的中国来说,从严治党不仅具有历史意义,更有深刻的现实内涵。
之所以强调党的十八大之后“新时期”语境之下从严治党的必要性和极端重要性,原因主要有:一是从世情方面来看,随着中国的gdp总量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在世界中承担着更多的大国责任,中国已经与世界各国在共同利益基础之上构成“命运共同体”。因此,我们党能否加强纪律、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是面对复杂国际形势作出正确判断的关键。从严治党的世界历史意义在于,我们党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经受住各种风险与困难,完成时代赋予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二是从国情方面来看,我们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一些领域存在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现象;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生态环境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增多等等。保持既有成就和解决新问题,同样需要我们从严治党。三是从党情来看,我们党执政已逾耳顺之年,除了党所处的社会生态发生了很大变化,党的自身情况也发生很大变化。因此,“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这个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
全面从严治党意义
一、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同时又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战略布局紧密联系在一起,是这个战略布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渗透到其他“三个全面”当中,党掌握着巨大的权力,只有正确地运用这种权力,才能实施正确的领导,党的机体是否健康,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是否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都关系着能不能正确地实施对其他“三个全面”的领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我们党提高领导水平。党领导改革,党的自身建设也必须改革,并且提高党对改革开放领导的科学化水平。党领导制定宪法和法律,党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宪治国、依法治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占有重要地位,与其他“三个全面”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必须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共同推进。
二、全面从严治党是解决党目前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的迫切需要。十八大报告指出,当前我们党面临着“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同时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当前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格外艰巨,必须一鼓作气。只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消除奢侈腐败,加强组织建设,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才能冲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保证改革爬坡过坎,沿着正确方向顺利推进;才能使党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三、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政治保证。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参观中国国家博物馆“复兴之路”展览时,习近平同志提出并深刻阐述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国梦生动形象表达了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理想追求,昭示着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美好前景,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注入新的内涵和时代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外媒体记者见面会上说,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与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构成了当代中国最为关键的“命运共同体”。全面从严治党,锻造坚强领导核心,就能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提供方向指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凝聚共识、凝聚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最坚强的政治保证。
四、全面从严治党是新形势下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我们党成为执政党,是党在推动中国历史前进过程中经过长期艰苦奋斗、流血牺牲得来的。党在长期执政的实践中,肩负的使命更加重大,承担的责任更加繁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人民群众对党的要求和期望也越来越高。这就要求共产党人必须增强忧患意识,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从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进京赶考”开始,我们党就始终保持警醒,不断强化自觉,努力交出优异答卷。新的历史条件下,“四风”等可能导致“亡党亡国”的消极腐败因素,对我们党造成严重危害,构成严重威胁。只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久深入推进作风建设,通过治标进一步为治本赢得时间,坚持标本兼治,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才能实现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
新时期从严治党的重要内涵
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在要求。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党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我们党清醒地认识到,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有权力异化、进而腐化变质的可能性。我们面临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复杂严峻,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发现的问题再次印证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
因此,从严治党的“严”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为从严治党语境中的“严”下了精准的定义,即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党员干部真正做到严以修身,才能率先垂范,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由此看来,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从严治党不仅仅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和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重要的是从严治党内嵌着科学治党、民主治党的治党机制,既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国家战略和顶层设计中的基础环节,又是认真执行党规党法,并将其贯穿到改革和发展之中的行动力体现。
科学治党的前提条件。从严治党不仅仅是指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更是作为治党中的科学理念和科学手段。科学治党即党在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的党的制度科学化,即“推进党的制度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以及“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必须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从严治党作为统领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原则和基本思路,在党进行各个方面的具体建设之时就表现为科学治党。科学治党作为治理党的一种机制,渗透着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的思维方式,这五种思维本质上是一种科学思维,在治理党的过程中化作科学的执行力。
2021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报告3篇
一、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陆续推进并形成了治国理政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全面从严治党是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党要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首先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自身建设搞好,锻造坚强领导核心。当前,治党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基层组织纪律松弛、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跑官要官、各自为政搞“小圈子”等不良风气盛行。这些问题的存在,管党治党责任不清、落实力度不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全面从严治党,如果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当前,只有明确各级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我们党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去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反腐败形势发展的迫切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从腐败程度上看,腐败现象趋于严重化,系统性腐败、塌方式腐败不断发生,窝案串案时有发生,“小官大贪”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在高压反腐态势下,有些人还在顶风作案、我行我素。从特点上看,非常“复杂”。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内和体制外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同在,利益关系盘根错节,腐败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渗透,严重危害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统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落实主体责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更为重大。严峻的形势、艰巨的任务,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和战略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从严治党,汇聚全党之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攻坚战。
(三)落实主体责任是党委责无旁贷的职责。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非常清楚地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的事。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党委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这是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更是党委工作的本职回归,是法定之责。
二、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2021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报告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不断深化作风和纪律建设净化政治生态使各级各类人员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现依据市局党组“每月一次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制定20xx年度监督检查。
一.组织领导
所有监督检查工作在市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市局纪检组统筹组织实施。重点事项由主要负责人确定;专门事项由各分管领导确定;协助事项由机关各科室确定;临时事项依据上级安排确定;“两个责任”落实及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市局纪检组直接实施。
二.监督检查对象
各级党组织、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其成员、全体党员或公职人员
三.监督检查内容
1.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与任务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抽)查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组织班子成员依据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效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情况。
2.作风建设情况。重点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认真整改不严不实问题、坚决反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等工作情况。
3.纪律建设和审查情况。重点检查党章、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的执行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教育和审查的情况。
4.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重点检查依法履职、分工负责、不断提高行政合法性、合理性、程序性、公正性、公开性、有效性的情况。
5.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依据上级或本级决策部署进行保证政令畅通。
四.监督检查方式
每月一次重点抽查;每季度一次综合检查;暗访工作随时进行。
五.问题处置
1.每季度综合检查时对各类责任主体打分并按累计得分除以检查次数计算年终考核成绩。
2.对检查中发现的轻微问题下达《行政监察》或《纪律检查》限期进行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已经构成违纪违规的行为下达《行政监察决定书》或《纪律检查决定书》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实施纪律追究或行政问责。
3.每季度向市局党组提交一次监督检查情况专报。若遇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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