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四个全面”是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全面执政,基础是全面的,关键是严格的,关键是执政。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文章20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3.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部门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4.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局党组其他成员监督。
5.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xx标准,定期组织召开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带头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为党员干部上党课不少于4次。
6.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任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7.加强对査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办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8.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了解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9.带头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持续倡树“五比五不比”工作导向和“清新简约、务本责实、实干兴孟”作风导向。
10.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第二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区委、的文件精神,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党支部领导班子责任和任务
1.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副职分管、正职监管,党政主要领导做到五不直管和末位表态。
4.保障和维护政令畅通。经常对中央、市委、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5.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
6.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具体业务之中,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7.明确责任分工。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8.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组织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责任和任务
1.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抓好班子,管好队伍,当好表率。带头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特殊化,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监督。
3.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半年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4.实行廉政提醒谈话常态化。定期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岗位负责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5.强化组织推动。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半年主动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1次本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6.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政勤政、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
7.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三、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和任务
1.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部室党员干部的教育,每年开展1次一对一廉政谈话,督促分管部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3.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分管部室人员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漏洞。
4.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发现分管领域内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公司党支部委员会报告,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对分管领域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
5.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第三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认直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按照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压实党组主体责任,现就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作如下分工。
(一)从严抓管党治党
1、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两个维护”、“四个服从”,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凡涉及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每半年向县委、县纪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职尽责。
2、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专题研究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并建立定期研究、督导检查、专项考核等制度,逐级传导压力,全面压实责任。认真梳理分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细化分解落实;建立党组责任清单、主要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3、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和完善党内选举、党务公开等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
4、坚持和完善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党建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着力解决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创新方式方法,深化结亲连心、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用好“学习全国”等新载体,推动党的建设在线化、数据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每年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二)从严抓思想建设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树牢“四个意识”,认真组织使用“学习强国”app,通过积分排名等方式进行督导考核。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党管意识形态,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方向。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利用革命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渠道,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宗旨。
(三)从严抓纪律作风
1、推进纪律作风整顿常态化。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利用违纪违法案件展开警示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对各级纪委通报案件,要及时进行通报学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对照检查,以案明纪。
2、用好党组纪律处分权限,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触犯纪律立即处理,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四)从严抓选人用人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强化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认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加大对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严肃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从严抓作风建设
1、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勇于担当、锐意进取的优良作风,全面落实各项改革发展任务。持续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从严问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范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大对“慵、懒、散、浮、拖”整治力度,严肃治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3、改进联系群众方式方法,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干部群众谈心谈话等制度,始终保持党员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第四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各位领导,大家下午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党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从严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的政治责任。按照培训安排,很荣幸的能在这里和大家一起讨论这一课题。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首先,我想和大家讨论的第一个问题是:为什么要在基层党员干部中强调自觉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一政治责任。
要说明这个问题,我想和大家分享下我在乡镇基层工作时的一些想法。乡镇党员干部工作的现状给我最大的感受可以用三个词语来概括,即繁重、孤独感和责任。繁重,这个词当然对大家来说都很好理解,乡镇基层的工作相对来说是比较繁重的,大到是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党的建设,小到民生服务、日常管理。任何一项都必须花费大量时间和心血,导致乡镇基层干部的工作和心理压力普遍比较大;第二个词就是孤独感,这方面的主要意思就是亲情的相对远离,一般一周甚至于几周才能见一面,这样长此以往,心理或多或少都存在一定孤独感。为什么要说这两点呢?因为繁重的工作和长久的孤独感的后果就是情绪上需要得到释放,当有人来拉你去玩两把或者去乐一乐的时候很容易受影响,导致在遵守中央省市县各项规定和党风廉政上出现偏差。我要讨论的第三个词就是责任。基层干部一般都肩负着改善一方群众生活质量的责任,也就是我们俗话说的包村或者“责任田”。同时,与责任相伴的就是权力,比如在低保发放,扶贫救济等方面,或者拿我自身工作来说,执法、检验检测和行政许可上或多或少都有权力,那么如何用好这些权力,如何抵制外界诱惑呢,我党指出了方向,就是要牢牢抓住“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一政治抓手。
那么第二个问题来了,我们基层党员干部如何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一政治责任呢?
我觉得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落实在“党要管党”上,基层党组织要肩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责任,就是我们俗话说的“外因”要起作用。
首先,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主体”之意,就是指责任所系、使命所在;主体责任就是要求党委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党委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较之此前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中明确的“全面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的内涵有了重大深化和发展。主体责任更加明确了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也就是说,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不仅要进行强有力的领导,而且要亲自抓执行和推动工作的落实。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
其次,把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着力点。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近年来,县上在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改善基层干部生活条件、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于乡镇基层来说,就是继续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引领示范作用,深入基层接地气、察实情、理思路、解难题、办实事。通过科学考评,规范日常管理,切实调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第三,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制高点。“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坚持党要管党,必须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守共产党人理想信念这个阵地。
第四,把抓作风作为重要切入点。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着力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抓作风既要着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下功夫、用狠劲,持续努力、久久为功。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努力构建“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
第五,把规范用权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点。“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把依法行政作为工作的“边界线”,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不断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同时,要将制度执行理念贯穿始终,以强有力的制度执行保障来推动工作,使各种权力在阳光下运作。同时,要严格落实督导检查、廉政谈话、效能问责等制度,把从严管理的要求贯穿于干部日常管理的全过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
第二方面,就是我们基层党员党员自身要把着力点放在自觉上,坚持从严要求,也就是俗话说的内因要起作用。
坚持从严要求,就必须坚定理想信念。思想的滑坡和信念的动摇,必将导致精神的崩塌,事业的荒废,行为的越轨。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要能耐得住寂寞,能把握住自己,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常怀爱民之心,常怀责任之心,常怀淡泊之心,常怀律己之心,常怀敬畏之心。把党性修养、道德修养和纪律教育、纪律约束结合起来,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在各种考验、诱惑面前,始终保持坚强的党性修养,自觉从善,遵守法制。
坚持从严治党,就必须提升能力素质。要带头解放思想,不断提升谋发展的能力,把上级的要求与地方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发展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要带头担当履责,不断提升化解难题的能力,敢于直面矛盾和困难,决不能上推矛盾、下推责任、后推“包袱”。要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结合崇信提速发展、群众脱贫致富的现实,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在实践中经受考验,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在实践中提升能力。
坚持从严治党,就必须改进工作作风。良好的作风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就是真正把思想集中在想干事上,把本领体现在会干事上,把目标锁定在干成事上,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把精力用在谋发展、攻项目、抓落实上,履行好各自职责,才能肩负“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一政治责任,不负历史重托。
谢谢大家!
第五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区委、的文件精神,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党支部领导班子责任和任务
1.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副职分管、正职监管,党政主要领导做到“五不直管”和末位表态。
4.保障和维护政令畅通。经常对中央、市委、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5.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
6.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具体业务之中,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7.明确责任分工。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8.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组织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责任和任务
1.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抓好班子,管好队伍,当好表率。带头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特殊化,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监督。
3.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半年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4.实行廉政提醒谈话常态化。定期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岗位负责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5.强化组织推动。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半年主动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1次本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6.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政勤政、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7.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三、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和任务
1.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部室党员干部的教育,每年开展1次一对一廉政谈话,督促分管部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3.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分管部室人员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漏洞。
4.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发现分管领域内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公司党支部委员会报告,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对分管领域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
5.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第六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政治建设
1.完善落实“两个维护”的制度,从组织体系、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等方面着力,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2.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制订责任清单、明确时限要求,党组每年听取各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3.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担当作为。
4.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和落实局党组会议决策规则,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主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5.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加强向县委请示报告工作,履行请示报告的重大政治责任。党组每年向县委报告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6.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每年向县委及时报告班子民主生活会及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
7.厚植党内政治文化,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坚决抵制“圈子文化”“山头主义”。
(二)加强思想建设
8.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两会河南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视察河南重要讲话以及在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座谈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重要指示批示制度。
9.完善运用“五种方式”学习制度,坚持平时抓紧自学、以会代训领学、进党校讲课、沉到基层宣讲、在交流中互学,推进学习走深走心走实。
10.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大别山精神,大力弘扬黄河文化。
11.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1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全面排查、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对错误思想敢于亮剑。
(三)加强组织建设
1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牢省委“三个导向”、市委“五讲五不”和县委“以事为前提,凭业绩用干部”用人导向,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1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识别和评价机制,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贯彻落实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汏的正确导向。深化人オ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坚持“凡提五必”,有效防范“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健全“负面信息库”,加大提醒函询诚勉力度,抓早抓小、抓细抓常。
15.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
(四)加强作风建设
16.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17.坚持“三严三实”,倡树“五比五不比”工作导向和“清新简约、务本责实、实干兴孟”作风导向,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落实带头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措施要求。
18.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改进创新联系群众方法,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坚决査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19.坚持把党员干部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督促党员干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让“好家风”蔚然成风。
20.建立健全专题调研制度,局党组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成果。
(五)加强纪律建设
21.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22.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监督检查,每半年听取一次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23.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接受县纪委监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定期向县纪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六)加强制度建设
24.对标对表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25.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科学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健全可行性论证、合法合规性审查等机制,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第七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及上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确保公司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主体责任
(一)党组领导班子责任(25项)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尊崇党章党规党纪,紧密结合转型发展,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组织领导责任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负全面领导责任,主抓直管,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和纠正“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切实做到“五个必须”。
(3)坚持“三个统一”,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组以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提出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任务安排。
(4)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x业腐败,努力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5)坚决落实党中央对x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正确处理全面从严治党和经营发展稳定大局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公司党委关于乐彩网app手机版转型发展的战略部署。
(6)主动担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党委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7)认真指导检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本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本级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和下级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分析研判形势,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8)抓好责任分解,公开晒责,提请党员干部监督,督促抓好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下一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9)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或纪检监察组,下同)请示报告重要情况、突发情况、重大风险问题和重大决策,每年12月底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提交本年度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书面报告,同时接受下一级党委的书面报告;按规定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学习贯彻落实重要会议精神、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及移交问题线索处置等情况。
(10)坚持“强企必先强党建”原则,加强党委班子建设,选好用好管好一把手。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整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为基层党务干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教育、管理、服务党员的长效机制。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11)开展廉政教育。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党委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夯实廉洁从业、实干担当的思想基础,改良公司政治生态。
2、选人用人责任
(12)树立鲜明的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建设有理想、有信念、能吃苦、能战斗的优秀干部队伍。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完善干部考核体系,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尽职有为免责制度,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
(1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肃选人用人纪律。根据要求组织开展干部选拨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依规追究责任并督促整改。
3、作风建设责任
(14)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坚决贯彻上级党委和公司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坚持不懈抓节点、抓查处、抓曝光。配套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15)有针对性地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应景造势、出工不出力等不良作风,严肃查处掩盖风险、责任挂账、业绩不实等突出问题。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对侵害职工利益的问题坚决整治,着力打造优良作风。
4、监督管理责任
(1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修复和净化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明晰党组织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禁专权滥权、随意拍板。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决抵制拉拉扯扯、吹吹拍拍等歪风邪气,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业务关系、清清白白的社会关系。
(17)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查找党内监督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认真落实《关于经营活动中防止利益输送有关规定的通知》,重拳治理利益输送问题。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8)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制度,切实解决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19)按照从严、常在、常态的要求抓好监督工作,严格执行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提醒、函询、诫勉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深化拓展日常监督的深度广度。
(20)加强和完善对巡视工作的领导,把巡视与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围绕贯彻重大x业方针政策、上级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公司重点工作,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式的巡视巡察。按规定向上一级巡视巡察机构报备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报告工作。加强巡视整改,对移交问题线索逐一落实,及时公开整改情况。
(21)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或者履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22)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5、支持推动责任
(23)自觉服从上级纪委监督,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监督,积极支持同级纪委按党章规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落实“三个为主”,深化纪委“三转”,推进各级纪委书记专职化,逐步单设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关心纪检监察干部成长。
(24)领导和支持纪委纪律审查工作。严格履行党委在查办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中的职责,定期了解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和纪律审查情况,协调解决纪律审查中的重要问题,提供人力物力保障。
6、表率责任
(25)充分发挥以上率下作用。党委班子成员带头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带头接受党内监督,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等要求,带头学习宣传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培养良好家风。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12项)
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强化政治担当,牢固树立抓从严治党是本职、抓不好从严治党是失职、不抓从严治党是渎职的观念,履行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抓班子、带队伍、管门户、做表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1、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创新学习方式,解决实际问题。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项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条规主题学习。每年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主题讲1次党课。
2、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组以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3、按照公司党委安排部署,抓好专题警示教育、教育反思、自查排查、整改提高等各阶段工作。
4、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5、积极承担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每年不少于2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对党委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6、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和对上级的请示报告、纪律审查报告、专项工作、述责述德述廉等请示或报告进行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下一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落实廉政谈话、检查考核等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要求。
8、全面领会和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立足抓早抓小,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廉洁自律,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规范做好新提任干部、分管条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工作。
9、主动接受和支持同级纪委对本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积极支持纪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按规定办理的请示报告事项,支持同级纪委对发生问题的下一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执纪问责,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10、对下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检查考核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或者履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11、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党内一定范围内主动公开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同级党委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12、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党委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从业情况纳入对照检查重要内容;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党委其他班子成员责任(10项)
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负领导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组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立足职责,主动担当,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推进,坚决防止只抓业务不带队伍的问题。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动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履职尽责。
3、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定有效管用措施,促进权力规范运行,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每年至少在分管部门范围内上1次党课。
5、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每年至少约谈1次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掌握廉政风险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及时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党委、纪委报告。
6、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相关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7、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监督,对发生在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发现、主动揭露,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执纪问责,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8、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令行禁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认真总结汇报责任落实情况,每年底围绕个人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认真撰写述责述德述廉报告,全面准确地向上级纪委和所在党委报告有关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党委工作部门责任(36项)
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机关党委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支撑,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党委统一部署,既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又协助配合落实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相关责任。
1、党委办公室责任(7项)
(1)负责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协助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综合协调党委交办的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相关事项。
(2)协助党委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协助党委做好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工作。负责起草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和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工作。
(3)协助党委在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
(4)落实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分解落实责任,加强督办检查。组织安排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协调落实有关事项。
(5)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等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的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6)负责党务公开工作。
(7)负责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记实管理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2、党委组织部门责任(12项)
(1)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思想、工作、生活状况,提出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建议并抓好落实。
(2)协助党委在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
(3)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情况,指导所管理的党组织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杜绝违规干预、突击提拔、带病提拔、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任人唯亲等问题,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完善考核机制,强化干部问责,及时向党委提出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意见。
(6)严格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动议审查、任前把关、责任追究等重点环节,切实防止“带病提拔”。
(7)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按照上级党委激励担当尽职免责意见,建立健全尽职有为免责制度。
(8)加强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对新提拔重用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9)调查处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问题,受理关于对党员干部监督方面的举报并组织调查处理,对于组织工作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党委报告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工作。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干部进行组织处理。
(11)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年度考核,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12)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3、党委宣传部门责任(7项)
(1)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宣传工作总体部署,列入年度宣传工作要点,提出明确要求。
(2)协助党委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方面发挥作用。
(3)将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列入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负责组织和督导学习。
(4)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动态、制度和成果的宣传报道,宣传正反两方面典型,弘扬廉政勤政精神。
(5)深入开展具有××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挖掘廉政文化资源,扶持廉政文化精品创作。
(6)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舆情信息汇集、分析、预警和处置机制,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网络舆论环境,防范声誉风险,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7)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督促所管理的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4、机关党委责任(10项)
(1)负责督促机关各党支部落实党委交办的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相关事项。
(2)组织机关各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党委安排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结合机关各党支部实际,抓好廉政文化建设。
(3)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领导、检查机关各党支部工作,协调公司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
(5)加强对机关党员的监督管理,配合机关各部门,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6)督促机关各部门转变工作作风,重点整治机关病和衙门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7)领导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机关各支部定期开好组织生活会;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情况进行监督。
(8)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培训,每年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培训活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9)每年向党委和纪委汇报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述职。
第八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9〕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九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强化镇直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责任目标
(一)镇直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集体责任
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承担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加强政治建设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是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毫不动摇、百折不挠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三是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防城港市委、东兴市委和东兴镇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
四是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
五是尊崇党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六是加强政治生态研判,深入分析“树木”和“森林”状况,建立健全维护政治生态的有效机制。
七是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建设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八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九是全力抓好巡视巡察和各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2.加强思想建设
一是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二是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把握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全面增强执政本领。
三是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四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五是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六是加强党史国史学习,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和百色起义精神,始终保持共产党人初心。
3.加强组织建设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真正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加强对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的监督,强化干部选拔作用责任追究,坚决防止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是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探索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积极大胆作为的有关做法措施,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四是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五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
六是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建设。
4.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保持和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二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防城港市委《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和东兴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改进作风的各项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类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新时代作风建设工程,深化“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5.加强纪律建设
一是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二是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依纪依法查办腐败案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是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解决扶贫领域腐败,确保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
四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落实《关于开展谈话函询强化抓早抓小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防城港市同级廉政谈心谈话暂行办法》和《关于贯彻落实<防城港市同级廉政谈心谈话暂行办法>的通知》,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开展同级廉政谈心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五是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纪律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
六是保障监督委员会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6.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把制度建设贯穿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全过程。
二是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继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
三是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和破坏党内法规制度的行为,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7.加强监督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
二是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
四是支持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主动接受监督。
8.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每年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及时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二是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年开展1次以上专题学习。
三是适时听取下一级党组织等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听取监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汇报。
四是每年向镇党委报告全面工作情况时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为重要内容。
五是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督促下级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充分履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第一责任人责任
镇直各站(所)长、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各站(所)、村(社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一是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
二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监督。
三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带头上党课。
四是严管班子、严带队伍,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题同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五是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对落实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
六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七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八是配合各级巡视和巡察工作,抓好中央、自治区党委巡视和防城港市委、东兴市委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强化巡察成果运用。
九是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十是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三)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镇直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是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防城港市委、东兴市委和东兴镇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站(所)长、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履行主体责任。
二是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巡察成果运用。
三是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
四是结合工作分工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
五是认真参加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六是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七是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八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九是每年年底前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及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二、考核评价
镇党委统一领导,对照本《责任清单》规定内容对对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考核检查。考核结果在东兴镇范围内进行通报,与年终绩效考评挂钩,作为单位评先评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责任追究
对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没有完成上述责任目标的,视情节轻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予以问责。
第十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9〕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十一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认直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按照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压实党组主体责任,现就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作如下分工。
一、工作任务
(一) 从严抓管党治党
1、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两个维护”、“四个服从”,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凡涉及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每半年向县委、县纪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职尽责。
2、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专题研究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并建立定期研究、督导检查、专项考核等制度,逐级传导压力,全面压实责任。认真梳理分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细化分解落实;建立党组责任清单、主要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3、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和完善党内选举、党务公开等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
4、坚持和完善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党建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着力解决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创新方式方法,深化结亲连心、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用好“学习全国”等新载体,推动党的建设在线化、数据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每年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二)从严抓思想建设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树牢“四个意识”,认真组织使用“学习强国”app,通过积分排名等方式进行督导考核。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党管意识形态,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方向。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利用革命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渠道,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宗旨。
(三)从严抓纪律作风
1、推进纪律作风整顿常态化。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利用违纪违法案件展开警示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对各级纪委通报案件,要及时进行通报学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对照检查,以案明纪。
2、用好党组纪律处分权限,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触犯纪律立即处理,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四)从严抓选人用人 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强化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认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加大对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严肃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从严抓作风建设
1、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勇于担当、锐意进取的优良作风,全面落实各项改革发展任务。持续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从严问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范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大对“慵、懒、散、浮、拖”整治力度,严肃治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3、改进联系群众方式方法,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干部群众谈心谈话等制度,始终保持党员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第十二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认直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按照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压实党组主体责任,现就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作如下分工。
一、工作任务
(一)从严抓管党治党
1、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两个维护”、“四个服从”,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凡涉及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每半年向县委、县纪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职尽责。
2、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专题研究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并建立定期研究、督导检查、专项考核等制度,逐级传导压力,全面压实责任。认真梳理分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细化分解落实;建立党组责任清单、主要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3、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和完善党内选举、党务公开等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
4、坚持和完善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党建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着力解决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创新方式方法,深化结亲连心、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用好“学习全国”等新载体,推动党的建设在线化、数据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每年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二)从严抓思想建设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树牢“四个意识”,认真组织使用“学习强国”app,通过积分排名等方式进行督导考核。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党管意识形态,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方向。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利用革命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渠道,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宗旨。
(三)从严抓纪律作风
1、推进纪律作风整顿常态化。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利用违纪违法案件展开警示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对各级纪委通报案件,要及时进行通报学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对照检查,以案明纪。
2、用好党组纪律处分权限,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触犯纪律立即处理,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四)从严抓选人用人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强化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认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加大对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严肃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从严抓作风建设
1、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勇于担当、锐意进取的优良作风,全面落实各项改革发展任务。持续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从严问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范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大对“慵、懒、散、浮、拖”整治力度,严肃治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3、改进联系群众方式方法,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干部群众谈心谈话等制度,始终保持党员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第十三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强化镇直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责任目标
(一)镇直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集体责任
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承担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加强政治建设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是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毫不动摇、百折不挠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三是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防城港市委、东兴市委和东兴镇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
四是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
五是尊崇党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六是加强政治生态研判,深入分析“树木”和“森林”状况,建立健全维护政治生态的有效机制。
七是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建设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八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九是全力抓好巡视巡察和各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2.加强思想建设
一是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二是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把握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全面增强执政本领。
三是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四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五是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六是加强党史国史学习,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和百色起义精神,始终保持共产党人初心。
3.加强组织建设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真正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加强对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的监督,强化干部选拔作用责任追究,坚决防止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是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探索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积极大胆作为的有关做法措施,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四是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五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
六是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建设。
4.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保持和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二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防城港市委《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和东兴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改进作风的各项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类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新时代作风建设工程,深化“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5.加强纪律建设
一是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二是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依纪依法查办腐败案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是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解决扶贫领域腐败,确保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
四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落实《关于开展谈话函询强化抓早抓小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防城港市同级廉政谈心谈话暂行办法》和《关于贯彻落实<防城港市同级廉政谈心谈话暂行办法>的通知》,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开展同级廉政谈心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五是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纪律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
六是保障监督委员会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6.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把制度建设贯穿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全过程。
二是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继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
三是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和破坏党内法规制度的行为,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7.加强监督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
二是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
四是支持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主动接受监督。
8.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每年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及时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二是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年开展1次以上专题学习。
三是适时听取下一级党组织等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听取监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汇报。
四是每年向镇党委报告全面工作情况时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为重要内容。
五是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督促下级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充分履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第一责任人责任
镇直各站(所)长、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各站(所)、村(社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一是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
二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监督。
三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带头上党课。
四是严管班子、严带队伍,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题同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五是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对落实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
六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七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八是配合各级巡视和巡察工作,抓好中央、自治区党委巡视和防城港市委、东兴市委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强化巡察成果运用。
九是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十是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三)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镇直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是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防城港市委、东兴市委和东兴镇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站(所)长、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履行主体责任。
二是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巡察成果运用。
三是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
四是结合工作分工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
五是认真参加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六是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七是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八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九是每年年底前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及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二、考核评价
镇党委统一领导,对照本《责任清单》规定内容对对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考核检查。考核结果在东兴镇范围内进行通报,与年终绩效考评挂钩,作为单位评先评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责任追究
对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没有完成上述责任目标的,视情节轻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予以问责。
第十四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对党建重要工作亲力亲为、重大课题亲自研究、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
2.督促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半年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帮助分析和解决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
3.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为全体党员干部上党课,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坚持和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转变作风,当好表率。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查找和切实整改“四风”问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开展好“第一书记”、“结亲连心”活动。
6.坚持亲力亲为,发挥表率作用。每半年主持召开1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年及时向上级汇报1次党建工作。
7.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反腐倡廉、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每年为党员干部上1次廉政党课。
8.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对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本人的有关事项,主动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不搞特殊化,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监督。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9.主动接受和支持同级纪检组对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10.每年向上级党委报告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责任及“一岗双责”等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1.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领域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党建情况汇报,每半年向党组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情况。
3.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
4.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提出党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5.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研究制定加强党建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专题调研,认真排查问题漏洞,完善制度规定。
6.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带头为联系点党员干部上党课。严格对照检查,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7.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8.主动接受同级纪检组的监督,支持纪检组对分管领域进行纪律审查,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科室主体责任清单
1.综合科: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立足自身职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人事、财务各项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本科室党员干部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2.组织科: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立足自身职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人事、财务各项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本科室党员干部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3.宣传科: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立足自身职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人事、财务各项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本科室党员干部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4.各党支部: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其他部门完成任务;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理论、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组织警示教育活动和廉政自省日活动;加强监督检查,持续巩固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成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培养教育,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职工的管理、监督和服务,维护党员干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党员信息的日常维护和党内统计工作;做好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经常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所属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上级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委(党组、总支、支部)领导班子责任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
1、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领导签发文件等相关资料;支部文件印发的任务分解、职责分工等领导签发的文件资料。
2、支部会议安排、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总结(每年年初对上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总结)。
(二)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唐山市委、滦州市委决定。
1、传达上级关于重大决策部署的会议记录、会议安排、印发相关文件等资料(及时学习传达和研究部署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带头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
2、贯彻落实“三个努力建成”重要指示十周年系列活动开展情况。
(三)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
1.贯彻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各种制度文件、会议、批示;
2.推动各党组织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贯彻落实上级政治建设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2.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五)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坚定理想信念,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2、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
3、加大党员干部培训部署及落实情况;
4、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文件、会议、批示情况(开展经常性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营造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氛围。);
(六)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树立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1、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制度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落实党的组织制度,以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重点,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员教育管理。);
(七)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相关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2.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相关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3.贯彻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八)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1.贯彻落实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文件、会议及有关情况;
2.贯彻落实纪律教育文件、会议、批示情况;
3.贯彻落实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常态化效果有关文件、会议、批示情况。
(九)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
1、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文件、会议、批示有关情况。
(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1.部署运用“四种形态”,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情况;
2.贯彻落实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文件及有关情况;
3.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持续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4.贯彻落实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形成不断完备的制度体系、严格有效的监督体系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二、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带头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1.相关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及相关批示(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制约和短板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
3.对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活动安排、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4.带头参加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相关材料。
(二)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书记参加领导班子会相关资料。
(三)带头加强党内监督
1.对班子其他成员、纪委以及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醒谈话记录及有关情况;
2.对有关人员约谈记录、批示及有关情况(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3.部署、推动、落实市委巡察工作批示、会议及情况;
(四)带头廉洁自律
个人受到追责问责情况。
(五)带头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1.向党代会(党组会、总支会、支部会)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2.报告重大事项情况;
(六)推动班子成员落实责任
1.与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理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相关资料;
2.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相关资料;
三、党委(党组、总支、支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一)自觉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1.对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情况;
2.积极参加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情况;
(二)自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1、参加班子会、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发言材料等资料。
(三)自觉加强分管领域党内监督
提醒谈话、约谈函询等相关资料。
(四)自觉推动分管领域责任落实
定期听取分管部门汇报、谈话等情况。
(五)自觉廉洁自律
个人受到追责问责情况。
(六)自觉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报告重大事项情况。
第十六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及上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确保公司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主体责任
(一)党组领导班子责任(25项)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尊崇党章党规党纪,紧密结合转型发展,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组织领导责任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负全面领导责任,主抓直管,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和纠正“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切实做到“五个必须”。
(3)坚持“三个统一”,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组以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提出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任务安排。
(4)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x业腐败,努力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5)坚决落实党中央对x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正确处理全面从严治党和经营发展稳定大局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公司党委关于乐彩网app手机版转型发展的战略部署。
(6)主动担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党委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7)认真指导检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本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本级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和下级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分析研判形势,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8)抓好责任分解,公开晒责,提请党员干部监督,督促抓好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下一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9)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或纪检监察组,下同)请示报告重要情况、突发情况、重大风险问题和重大决策,每年12月底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提交本年度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书面报告,同时接受下一级党委的书面报告;按规定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学习贯彻落实重要会议精神、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及移交问题线索处置等情况。
(10)坚持“强企必先强党建”原则,加强党委班子建设,选好用好管好一把手。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整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为基层党务干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教育、管理、服务党员的长效机制。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11)开展廉政教育。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党委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夯实廉洁从业、实干担当的思想基础,改良公司政治生态。
2、选人用人责任
(12)树立鲜明的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建设有理想、有信念、能吃苦、能战斗的优秀干部队伍。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完善干部考核体系,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尽职有为免责制度,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
(1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肃选人用人纪律。根据要求组织开展干部选拨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依规追究责任并督促整改。
3、作风建设责任
(14)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坚决贯彻上级党委和公司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坚持不懈抓节点、抓查处、抓曝光。配套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15)有针对性地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应景造势、出工不出力等不良作风,严肃查处掩盖风险、责任挂账、业绩不实等突出问题。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对侵害职工利益的问题坚决整治,着力打造优良作风。
4、监督管理责任
(1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修复和净化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明晰党组织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禁专权滥权、随意拍板。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决抵制拉拉扯扯、吹吹拍拍等歪风邪气,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业务关系、清清白白的社会关系。
(17)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查找党内监督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认真落实《关于经营活动中防止利益输送有关规定的通知》,重拳治理利益输送问题。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8)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制度,切实解决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19)按照从严、常在、常态的要求抓好监督工作,严格执行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提醒、函询、诫勉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深化拓展日常监督的深度广度。
(20)加强和完善对巡视工作的领导,把巡视与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围绕贯彻重大x业方针政策、上级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公司重点工作,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式的巡视巡察。按规定向上一级巡视巡察机构报备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报告工作。加强巡视整改,对移交问题线索逐一落实,及时公开整改情况。
(21)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或者履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22)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5、支持推动责任
(23)自觉服从上级纪委监督,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监督,积极支持同级纪委按党章规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落实“三个为主”,深化纪委“三转”,推进各级纪委书记专职化,逐步单设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关心纪检监察干部成长。
(24)领导和支持纪委纪律审查工作。严格履行党委在查办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中的职责,定期了解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和纪律审查情况,协调解决纪律审查中的重要问题,提供人力物力保障。
6、表率责任
(25)充分发挥以上率下作用。党委班子成员带头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带头接受党内监督,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等要求,带头学习宣传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培养良好家风。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12项)
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强化政治担当,牢固树立抓从严治党是本职、抓不好从严治党是失职、不抓从严治党是渎职的观念,履行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抓班子、带队伍、管门户、做表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1、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创新学习方式,解决实际问题。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项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条规主题学习。每年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主题讲1次党课。
2、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组以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3、按照公司党委安排部署,抓好专题警示教育、教育反思、自查排查、整改提高等各阶段工作。
4、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5、积极承担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每年不少于2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对党委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6、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和对上级的请示报告、纪律审查报告、专项工作、述责述德述廉等请示或报告进行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下一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落实廉政谈话、检查考核等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要求。
8、全面领会和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立足抓早抓小,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廉洁自律,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规范做好新提任干部、分管条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工作。
9、主动接受和支持同级纪委对本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积极支持纪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按规定办理的请示报告事项,支持同级纪委对发生问题的下一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执纪问责,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10、对下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检查考核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或者履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11、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党内一定范围内主动公开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同级党委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12、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党委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从业情况纳入对照检查重要内容;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党委其他班子成员责任(10项)
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负领导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组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立足职责,主动担当,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推进,坚决防止只抓业务不带队伍的问题。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动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履职尽责。
3、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定有效管用措施,促进权力规范运行,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每年至少在分管部门范围内上1次党课。
5、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每年至少约谈1次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掌握廉政风险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及时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党委、纪委报告。
6、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相关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7、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监督,对发生在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发现、主动揭露,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执纪问责,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8、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令行禁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认真总结汇报责任落实情况,每年底围绕个人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认真撰写述责述德述廉报告,全面准确地向上级纪委和所在党委报告有关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党委工作部门责任(36项)
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机关党委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支撑,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党委统一部署,既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又协助配合落实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相关责任。
1、党委办公室责任(7项)
(1)负责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协助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综合协调党委交办的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相关事项。
(2)协助党委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协助党委做好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工作。负责起草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和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工作。
(3)协助党委在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
(4)落实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分解落实责任,加强督办检查。组织安排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协调落实有关事项。
(5)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等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的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6)负责党务公开工作。
(7)负责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记实管理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2、党委组织部门责任(12项)
(1)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思想、工作、生活状况,提出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建议并抓好落实。
(2)协助党委在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
(3)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情况,指导所管理的党组织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杜绝违规干预、突击提拔、带病提拔、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任人唯亲等问题,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完善考核机制,强化干部问责,及时向党委提出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意见。
(6)严格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动议审查、任前把关、责任追究等重点环节,切实防止“带病提拔”。
(7)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按照上级党委激励担当尽职免责意见,建立健全尽职有为免责制度。
(8)加强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对新提拔重用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9)调查处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问题,受理关于对党员干部监督方面的举报并组织调查处理,对于组织工作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党委报告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工作。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干部进行组织处理。
(11)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年度考核,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12)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3、党委宣传部门责任(7项)
(1)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宣传工作总体部署,列入年度宣传工作要点,提出明确要求。
(2)协助党委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方面发挥作用。
(3)将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列入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负责组织和督导学习。
(4)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动态、制度和成果的宣传报道,宣传正反两方面典型,弘扬廉政勤政精神。
(5)深入开展具有××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挖掘廉政文化资源,扶持廉政文化精品创作。
(6)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舆情信息汇集、分析、预警和处置机制,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网络舆论环境,防范声誉风险,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7)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督促所管理的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4、机关党委责任(10项)
(1)负责督促机关各党支部落实党委交办的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相关事项。
(2)组织机关各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党委安排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结合机关各党支部实际,抓好廉政文化建设。
(3)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领导、检查机关各党支部工作,协调公司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
(5)加强对机关党员的监督管理,配合机关各部门,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6)督促机关各部门转变工作作风,重点整治机关病和衙门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7)领导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机关各支部定期开好组织生活会;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情况进行监督。
(8)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培训,每年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培训活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9)每年向党委和纪委汇报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述职。
第十七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以进一步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机制建设,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现结合我中心实际,就做好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和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严格落实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四个“二十五条”具体举措和要求,坚持不懈抓好党内政治生态建设,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民,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在转型发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乘势而上书写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篇章。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1.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政治责任,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市委有关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要及时传达,带头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在畜牧系统落到实处。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主动请示报告。
2.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强化会前指导、会中监督、会后整改。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抓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建立健全组织生活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
3.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必须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重要议题预告、重要决策咨询等制度,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发扬民主,善于集中集体智慧,严格按程序和规矩办事,班子成员要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维护班子团结。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公开条例(试行)》各项规定。
4.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强化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和政治担当。注重利用“七一”、国庆节、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党日等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机关文化活动,以良好的机关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突出思想建设基础性作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5.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推动学习贯彻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龙头作用,着力提升中心组学习质量,以中心组学习示范带动党支部学习经常化、党员学习常态化。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道德讲堂等学习平台,全方位对党员干部进行学习教育。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突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突出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6.持续抓好远大理想和共同理想教育。深化理想信念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传承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右玉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7.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引领,围绕“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党员推荐评选、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持续开展“法律进机关”,引导党员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模范。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积极引领社会风尚。
8.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严管与厚爱结合起来,帮助机关党员、干部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着力提升党组织组织力,推动党建工作全面提升全面过硬
9.强化基层党组织职能。以提升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加强政治领导,努力把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10.加强党支部建设。深入开展“支部建设提升年”活动。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推进党支部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完善组织生活纪实制度,全面推进支部主题党日,推动党员先锋标兵、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等,落实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1.选优配强党务干部。新增专职党务干部一名,健全党务干部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办法,进一步增强党务干部的身份责任感、事业认同感、职业荣誉感和组织归属感。
12.加强党员发展和管理。严格发展党员标准,认真落实党员“双推双评三全程”制度,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注重培养专业化能力、专业化精神,突出“五个过硬”,增强“八大本领”。健全完善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做好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探索“互联网 党建”模式,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和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党员教育管理优化创新。
(四)、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13.驰而不息整治“四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市委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落实落地,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持续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着力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中梗阻”等突出问题,促进基层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各科室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的情况,要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内容。
14.强化宗旨意识。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落实党组织联系基层、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持续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推动党员与生活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结成对子、志愿帮扶。
15.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和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按照有关要求,带头调研、经常调研,扑下身子、沉到一线,推动调查研究蔚然成风。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撰写1~2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高质量的。建立完善民意调查制度,利用走访、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各种渠道,了解养殖户、养殖企业呼声,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大力倡树“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作风导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对地方,更好推动全市畜牧业发展。
(五、)强化党的纪律建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16.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以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重点,深化纪律教育,增强纪律刚性约束,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习惯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违纪的党员干部,严肃依纪处理。
17.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经常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着力整治和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件,始终保持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
18.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明确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建立责任清单,积极推进落实。建立健全中心党组织书记党风廉政谈话制度、“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考核、问责、追责办法。
(六)、把制度建设融入管党治党全过程,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19.自觉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坚持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作为党员言行的基本标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日常言行上。加强对遵守党章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党章意识不强、违反党章规定、不落实党员责任履行党员义务的,及时提醒、坚决纠正。
20.深化党建制度改革创新。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动贯彻落实。健全完善党建制度机制,形成系统完备的党建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严肃性。
21.标准化推进党建工作机制。以百分制考核、述职评议、“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推动畜牧服务中心党建走在前、作表率。
(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2.健全党建工作领导机制。加强对党的工作的领导指导,建立定期召开党建专题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党建工作重大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畜牧系统贯彻落实。
23.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党组要抓好宏观谋划、牵头抓总、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加强顶层设计,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意见。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对各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与上级党委沟通联系制度,主动听取上级党委的意见建议,积极搭建交流互动平台,共同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组书记要带头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党组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要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原则,设置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党务与业务干部交流等,并将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党组要主动谋划和推进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协助单位党组抓好党的建设,重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促进中心任务完成。党支部书记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支部和每名党员。
24.加强督查考评问责。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督查考核制度,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健全完善党建述职评议机制,每年开展1次党建述职评议,党员向党支部述职,并接受考评,对实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第十八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_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落实主体责任制度体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贯彻执行到位,为x系统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压实主体责任
1.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各级党组织要全面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处室、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x党组每半年对各处室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并下发通报,推动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办公室)
2.健全责任机制。主要负责人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书规定事项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组每季度末向派驻纪检组提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各处室每季度向党组报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责任单位:各处室、直属单位)
(二)加强队伍教育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学习制度,党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理论学习,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让廉政教育入心入脑。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请专家讲课、赴红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_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全年开展全员性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一把手”讲党课以及讲落实主体责任等系列教育活动不少于6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强化权力监督
1.加强党内监督。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集体决策制度,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把民主集中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的全过程,并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报备;强化风险防控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要继续完善副科级以上干部权力清单,同时对前期查找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修订,重新汇编成册;规范化开展廉政谈话;每季度分层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提升谈话质量,明确提出勤政廉政的要求,做到谈深谈透。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各处室市级财政预算资金使用规范化建设,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问题。(责任单位:办公室、教就处)。
2.加强群众监督。加强网站建设,认真落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检验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信访,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置或调查核实,迅速回复处理意见,树好x为民惠民形象。(责任单位:组维处、办公室)。
(四)从严管理干部
1.强化干部培养管理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行副科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全覆盖,如实登记其个人收入、家庭房产等信息,年底开展正科职及以上领导干部述廉活动;丰富机关文体活动,展示党员风采,培养党员干部的高尚情趣,进一步增强队伍活力;加强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积极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鼓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爱岗敬业,遏制“为官不为”、失职渎职的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热情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责任单位:办公室)
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考察考核,加强干部工作实绩、品德、朋友圈、社会诚信等综合方面的考核。落实干部任前征求派驻纪检组等有关部门意见、任前公示、任职谈话等制度,坚决防止用人失察、“带病提拔”。(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加强作风建设
1.坚决查纠“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每季度对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查处的问题一律在全x范围内通报曝光,检查情况报派驻纪检组备案;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研究制定厉行节约公务消费等具体制度,并汇编成册,组织学习。每月5日前向派驻纪检组报送公务接待(含学习班、培训班、业务活动)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
2.密切联系群众。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进社区、“三进三帮”、挂村帮扶、“两访两帮”等活动,实现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责任单位:就管中心)
(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执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高标准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扎实开展党员活动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优化良好政治生态。(责任单位:办公室)
(七)抓好基层基础
坚持“固本强基”,从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深入实施“五有六好”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抓好党务干部的选配和培训,建设一支对党忠诚、为党负责、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纯正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开展“创新党建载体、展示党员风采”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作表率、当先锋、比贡献(责任单位:办公室)。
(八)坚决惩治腐败
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巡查反馈的问题,着眼常态长效抓整改落实,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递压力。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x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向派驻纪检组请示汇报工作,建立与教就处、组维处、工会等处室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各处室要强化履职尽责,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对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全面反映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办公室将实施跟踪问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追责问责。注重日常动态监管,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处室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底考核与综合目标考核同步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相挂钩。对存在问题的处室负责人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三篇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省、市委和开发区党工委工作要求,现就2019年度建设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明确如下。
一要强化责任担当。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是认真落实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局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成员要坚持以上率下,要带头践行“两个维护”,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切实发挥“头雁效应”。要强化“四个意识”,以勇于担当精神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担负起工作任务,采取务实有效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各项任务完成到位、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要细化工作措施。根据建设局职责分工,协助党工委合力抓好职责范围内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根据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分工,制定建设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和“三张责任清单”,即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责任科室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内容,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要加强自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廉政谈话、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进一步传导压力、夯实责任。要加强情况报送,按要求每半年向党工委、纪工委监工委报告一次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工作调度,强化科室自查和督导检查,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纪工委监工委调度、实地督导,认真抓好主体责任重点任务落实,要严肃问责,对工作推进缓慢、措施不力甚至敷衍应付的,将严肃追责问责,以强力问责推动工作落实。
第十九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
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党章总纲规定“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均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相应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党委(党组)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列出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职失责的负面清单。《规定》则从正面进一步列明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把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下来,促使党委(党组)、党的领导干部在知责明责的基础上做到守责负责尽责,构成了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一环,为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规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作出具体规范。《规定》总则部分强调,党委(党组)必须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这是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承担起政治责任。
《规定》第二章明确了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应当将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并针对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分别列出12条、11条具体内容。
“责任清单画出了‘一条尺’,对党委(党组)担什么责任界定了标准、提出了要求,提供了一面镜子,让党委(党组)明确改进方向。”湖南省湘潭市委书记曹炯芳认为。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规定》中关于地方党委和党组(党委)的责任内容中,第一条均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两个维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等重大部署,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抓好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落地见效。
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还包括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反腐败斗争,这些要求,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脉相承。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规定》提出,党委(党组)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市委将加强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黑龙江省尚志市委书记杨爱国表示。
《规定》第六条第十款提出“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的要求。浙江省金华市委书记陈龙结合当地实际谈道,“针对责任落实不平衡、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我们对‘两个责任’实行动态考核管理,实现责任清单、履责报告、检查考核、督促整改等制度闭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压力传导到边到底,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每个党组织。”
《规定》不仅明确了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和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还在第九条明确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及党的机关工委、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等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中的责任和作用。这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在责任落实方面,《规定》第三章提出了9条明确要求。这些要求,包括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年初应当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及时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等,措施很细很具体,操作性非常强。
“落实《规定》第十四条‘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要求,我们将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统一,开展以正面教育为主、反面案例警示教育为辅的廉政教育,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曹炯芳说。
《规定》第十六条对提醒谈话、约谈教育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这条体现了‘四种形态’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在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精准发现问题,取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效果。”杨爱国表示。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规定》落实党章等要求,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落实上述要求,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促进三个责任主体立足职能职责,既分工又协同,做到同向发力、协调发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要在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中实现协同,在上级党委(党组)书记督促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同时,纪委监委也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的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
“三个责任都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方面,三者既相互贯通、辩证统一,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最终统一于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曹炯芳认为,党委是主导地位,必须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第一责任人是关键要害,必须发挥头雁引领效应;纪委监委是协助职责,必须擦亮追责问责利器。
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进程中,纪委监委除履行监督专责外,还须强化协助职责,积极主动为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结合市委开展的作风建设问题整治,我们配套开展系列行动,并针对义乌、东阳等地‘烟票’泛滥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净化地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浙江省金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郎文荣介绍。
第二十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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